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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百一十二 棺材山上有棺材,小豌豆离奇丢失

    李值云面色一沉,用指节叩了叩小豌豆的额头,“什么乱七八糟的?好好走路!”


    小豌豆小嘴一噘,转过身来开始慢慢挪步。她想不通,为什么师父不愿承认,不愿告诉自己。


    随后,又轻轻一哼:“师父不说,那我去问姥爷,总有人能告诉我。”


    李值云瞪了瞪眼,揪住小孩耳朵:“我警告你啊,要是乱说乱问,戒尺就换成板子。一板子下去,屁股就裂成八瓣儿!”


    小豌豆又是轻轻一哼,摇头晃尾:“师父说我是亲生的,那我在家就是亲生的。有姥爷护着呢,打不到,打不到!过几天,太姥姥也要来了,就更打不到了。”


    李值云嘿地一声,发觉这崽子又鸡贼了许多。


    看来,必须抓紧时间挑选一块合适的木料,精心打磨一把趁手的小板子出来。而且呀,还要日日都当着她的面细细打磨,好好地震慑她一番。


    这不,刚回来冰台司,李值云连书房都没有进,这就叫上了几个人,往马厩去了。


    “上哪儿去呀?上哪儿去呀?这么大的雪,不应该在屋里猫冬吗?”小豌豆跟了过来,连声问道。


    “去找木材,做板子揍你。”


    “啊?来真的?”


    瞧着小孩吃了一惊的模样,一众哄笑,李值云一把将她抱报上了马,笑盈盈的说道:“必须是真的,说揍八瓣,就揍八瓣儿。”


    驾的一声,马匹应声奔出低矮的马厩,鬃毛在凛冽的雪气中扬起,犹如战旗招展。


    深色的马蹄踏碎晶莹的白雪,一路向西飞驰。


    往西走啊,小豌豆捂嘴窃笑,“师父净骗人,明明是去黑风林场,抓捕曾可。”


    李值云专心驰骋,嘴角噙着一丝淡淡的微笑:“不骗人,既然去林场,选块木材是顺带手的,不耽误事。”


    小豌豆抖了抖耳尖,只缩回了斗篷里头,老实下来,也不敢说话了。


    二百多里的路,可不是开玩笑的,何况后半截还是山路,还是在下过雪的冬日里头。


    等到傍晚时分,投宿客栈之际,全程不过走了三分之一。


    但是这屁股,也不用挨板子了,骑了一天的马,已经给颠肿了。下马之后,小孩才突觉一片火辣,只捂着那两团肉,一脸骇然的说道:“师父,不用做板子了。只要骑上一天马,就会磨烂的。”


    一众哄然大笑,笑声震落了林枝上的雪,刘晃在一旁侃道:“你呀,还是骑的少。不比咱们,早就磨成铁屁股了。”


    带着笑声,放眼望去。林雪客栈,倒是应景。


    这客栈孤零零矗立于林雪深处,前后数十里山路,只此一家落脚处。四下里重山叠岭、老木寒枝,将它层层包裹,唯独从中间硬生生辟出一条窄窄的小道,蜿蜒曲折,通向外界。


    此一时雪覆林静,更衬得这客栈有如世外之境,寂静中带着几分从容与暖意。


    马厩,就是在林中简单搭的木棚,店小二忙活着,把大家的马匹栓好,这便一同走入客栈。


    大堂里点起的灯火黄澄澄的,把门口墨蓝色的雪地,也映出了一片暖黄色光晕。雪,不再似雪,而化作了金色的沙子,比白日里,更加晶莹生光。


    堪堪跨进门槛,便见徐益和孙将军正坐在大堂一角,看样子是等候多时了。


    “终于到了。”徐益抬手,朝小豌豆招呼着,“快快,小豆子快坐过来,烤烤火,爹这里有专门给你点的鹿乳羹,还特意淋了鲜花酱呢。”


    小豌豆为气师父,特意喊了一声——“好的爹!”


    在一片笑声当中,李值云红了脸,臊眉耷眼的跟着小豌豆坐了过去,长声而叹:“这如今,竟也流行乱认亲戚了……”


    徐益笑着把两盏鹿乳羹往师徒俩跟前儿推了推,而后吩咐小二,可以上菜了。


    此一行,统共坐了四大桌人。徐益这厢带了两桌人,李值云也带了两桌。


    为在周仕丹的地盘上捉到曾可,可谓是下足了功夫。


    叮呤咣啷的,从厨房传出了颠勺颠锅的声音,没过多久,热腾腾的各式山珍便被端上了桌,香气满屋。


    徐益给李值云夹着菜:“靠山吃山,今日咱们也尝一尝这山中滋味。”


    孙将军笑眯眯的,还沉浸在方才的话题里,唆嘴道:“豌豆都叫爹了,也不知道李司台何时能叫一声郎君啊?”


    徐益吭哧地笑,看着李值云的表情,而李值云压下了羞怯,换做一副拓落不羁的模样:“喜酒还没喝,唤甚郎君。孙将军若有意牵线,先请饮下两大缸去。”


    李值云抬头,用下巴点着一旁的大酒缸,孙将军嘿的一声,拍了拍桌子:“那我现在就饮,哪怕是饮漏了肠子,也不能耽误你们二人今夜洞房花烛呀。”


    此话一出,满堂起哄,徐益连忙抬手,劝说大家稍安勿躁,小豌豆的爹,他肯定是当定了的!


    小豌豆口中含着肉肉,忽闪着眼睛,正想问洞房花烛夜都做什么的时候,山林中突然传来一阵悠长的狼叫。


    “咝,有狼啊!”


    众人抬头,看向店家,掌柜的出门看了一看,这便立马调头回来,拴上了门。


    “唉,各位有所不知。黑风林场因为伐木太多,端了许多狼群的老窝,它们就往东迁了,迁到了咱们这棺材岭来了。”


    “棺材岭……这名儿也太吓人了吧!”小豌豆睁大眼睛,咋呼了一声。


    掌柜的笑道:“这有什么好怕的,棺材棺材,升官发财嘛。”旋即,他的面色又深沉下来,带上了神秘的口吻,似是要吓一吓小孩,“不过嘛,这名字可是有来头的,并非空穴来风。”


    他往南一指:“南边,南边就是棺材岭的主峰,棺材山。在二十年前的某一天,突然多了个棺材。所以呀,这一片地界就改名叫棺材岭了。从前,只叫老爷岭来着。”


    一众好奇了起来,目中含光的等待着掌柜的接着讲下去。


    掌柜的一见听众来了,更是扎好架子,捋着胡须,声情并茂的比划起来:“那棺材啊,是金丝楠木做的,好大一口!就搁在山顶上,一年年的,风吹日晒,霜打雨淋的,硬是不坏!好些人啊,都想切一块木材下来,哪怕盘个手串也成呐!结果呢,你们猜怎么着了……”


    “怎么着了?”大家伙异口同声。


    掌柜的神情夸张的说道:“但凡是碰了那口棺材的人,都害过邪病,有的还会全身溃烂而死。”


    他伸出了胳膊:“先从手烂,哪只手碰,哪只手烂。等到一只胳膊全黑了,身上再开始烂,硬生生的,把人折磨至死。这住在附近的人都说啊,是遭了诅咒,遭了天罚。那棺材里啊,说不定躺着什么大人物呢。自此,也没人敢碰了,偶尔有人上山,碰见了也得绕着走。随后啊,咱们就每年过去烧烧纸,也算是跟它说个好话,莫再害人了。”


    听罢此话,李值云哑然失笑:“不过是尸毒罢了,陈年尸体之中,含有大量病瘟和疫气。”


    掌柜的眨了眨眼,感觉被人驳了面子,心头涌起被否定的不满:“这位娘子,你说的,早就有人说过了。可是不一样,真的不一样。”


    孙将军哼了一声:“哪里不一样?”


    掌柜的说道:“有时候离的近了,还能听到棺材里头有莫名其妙的响声,邪性的很呐。”


    孙将军提起眉毛:“好,等吃罢了饭,我便要上去看一看,到底邪性在何处。”


    “您千万别去呀……”掌柜的急得直摇两手:“外头有狼呐,一到夜里,就总是闹狼。冬日里活物稀少,饿得它们嗷嗷直叫,您这一去,岂不是喂了狼群?这种畜牲,可是群体捕猎的。”


    在这个时候,静听一旁的刘晃陡然站起了身。他向来刚中带柔,粗中有细,“不好!马匹还在外头拴呐,这可怎么办?”


    掌柜的跺了跺脚,看了看窗外,又瞄向了后院:“要不,就拴到后院去吧!地方虽不大,挤挤算了。”


    一众这便立马搁筷,去到马棚里把马挪了过来。想方设法的拴好后,添上草料和清水,适才回到大堂,吃罢了这顿饭。


    山珍虽然味美,可架不住山中酷寒。


    小店里的火盆又不够,众人只能集中一处,围坐在大堂中央的火盆旁,一边取暖,一边商议着捉捕曾可的行动计划。


    火舌卷着木柴噼啪炸开,终于驱走了浑身的寒意,把每个人的脸庞都烤得红彤彤的,直发烫。


    听着他们翻来覆去的讨论声,小豌豆只觉得都是白瞎,心里嘀咕着这些大人总是爱在事情没影儿的时候瞎折腾。


    黑风林场还没到呢,连地形都不清楚,山高林密的,谁知道会碰上什么情况,这不就是纸上谈兵么?越想越觉得无聊,她的心思早就飞到了窗外。


    耳朵里响着的,也不再是争论声,而是不远处,一阵接一阵的狼叫。


    于是乎,她离了席,自己一个人悄咪咪的打开了门栓,动作轻得不曾引起任何人的注意。


    门吱呀一声轻响,她溜出门,站在前院里头,探头探脑的,望向了雪林深处,那一点点绿幽幽的亮光。


    是狼吗?


    听人家说,狼的眼睛在夜晚就是绿的。


    虽然心里有点害怕,可好奇牵引着她。山风如冰刀一般擦过双颊,她却踮着脚尖,试图看清那些黑暗中的影子。那些狼群就在山丘上徘徊,带着野性的呼唤。


    室内,火柴烧罢三捆,酒味和汗味混杂在一起,捉捕计划刚刚敲定,大家伙儿都松了口气。可李值云一转脸,适才发现小豌豆不见了,小板凳上空空如也,只剩下一扇半掩的门,在寒风里轻轻晃动。


    李值云勃然一惊,当即冲出门去,徐益紧随其后。其余人,也跟着冲了出来。


    放眼一瞧,前院的门也开了。院门前的雪地上一片狼藉,到处是混乱的鞋印,乱七八糟,模糊成了一片。叫人不由得想到,里头还夹杂着狼爪的足迹。


    一时间,李值云心肝欲裂,她扬起嗓门,几乎喊裂了嗓子。


    “豌豆——!小豌豆——!”


    呼喊声撞到了山上,又弹了回来,在空寂的山谷间来回跌荡,一声接一声,愈喊愈急,却始终听不见那声熟悉的、细弱的回应。


    倏地一下,两行热泪滑下。


    徐益看到李值云落泪,歘地一声抽出了佩剑:“值云,你留下,其他人,跟我走!”


    群声响应,个顶个的抽出了武器。接过了掌柜递来的火把,徐益带头,第一个蹚出了院门。再沿着满地凌乱的足迹,一路往南寻。前行了约莫二百多步,眼前,便是那座并不太高的棺材山了。


    ——————


    在一众寻找小豌豆的时候,在拂晓镇办案的沈悦和岁丰,终于找到了那只丢失的猪。


    嘎嘎嘎,人和猪前后脚丢,说出来也怪叫人笑话的。


    是在哪里找到的呢?拂晓镇上面,方县的牲口市场……


    镇子上遍寻无果,过膝深的白雪都把人冻出关节炎了,鼻涕流到了嘴角上,适才突然想到,会不会是被人捉了去,卖到了牲口市场。


    这便赶往方县,一家一家的去问,一家一家的去找。


    糖姬说,王屠户的猪,猪屁股上都有一个“王”字烙印。后来,正是根据这个烙印,才终于寻到了那只半大不小的,半成年小公猪。


    踩着众人异样的目光,一行把猪牵回了客栈。


    时下,正在犹豫着,要不要请个屠夫过来宰猪,在它的肚子里寻找戒指。


    “不好吧,好歹是一条命啊,我能吃,但不想杀,太残忍了……”


    岁丰揉着头发,一脸抗拒,跟沈悦商量着,给猪灌下泻药,看不能把金戒指洗出来。


    沈悦呵呵直笑,也是一脸犹豫。毕竟十天半个月了,如果真的被猪吞下,很有可能早就拉出来了。届时,要是戒指没找到,又杀了一条命去,岂不罪过?


    不料,这猪竟跟通了人性似的,朝着两人哐哐一叫,张大了猪嘴。


    在这个时候,两人才陡然发现,那枚明晃晃的金戒指,竟然套在猪的一颗大牙之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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